本輪足球反腐涉案金額總計3.2億,這兩人就占60%,難怪判刑最重
文/姜詩華
最近這段時間,中國足壇的這一輪反貪腐案件進行了密集宣判,截止到小編碼字時,已經有包括杜兆才、陳戌源、李鐵等16人被判刑,總涉案金額高達3.2億。不過,這兩人的涉案金額就超過了兩個億,難怪被判的最重。
根據公開數據顯示,涉案金額超過千萬級別的分別是:中國足協原主席陳戌源非法收受他人財物8103萬元。此外,前中國男足國家隊主教練李鐵涉案金額將近1.2億,兩人加起來就已達兩億;其他在體育總局以及中國足協各部門任職的人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同樣是千萬級別,其中體育總局原副局長杜兆才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近4341萬元;中國足協原副主席于洪臣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近2254萬元;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錚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近2200萬元;中國足協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管部原部長陳永亮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近1934萬元;中國足協原副主席李毓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近1200萬元。
從以上數據中不難發現,陳戌源和李鐵兩人占據了足球反腐案涉案金額的60%,級別最高的杜兆才排在第三。從已經宣判的16人的刑期來看,也是李鐵和陳戌源最重。不過,稍稍有區別的是,中國足球協會原主席陳戌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李鐵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杜兆才被判刑十四年,同樣排在第三位。
目前,尚有原中超公司董事長劉軍和原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主任王小平等人沒有被宣判,但結合各種信息看,這兩人無論是涉案金額還是刑期,恐怕都難以超越陳戌源和李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