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收到原中國男子足球隊主教練李鐵的上訴書。
12月13日,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鐵案公開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判決結果出來后,李鐵律師孫曉洋曾透露,是否選擇上訴還要和李鐵商量。
一審宣判后,李鐵有10天的上訴期,今日為上訴期限的最后一天。
來源 | 北京日報
12月23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收到原中國男子足球隊主教練李鐵的上訴書。
12月13日,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鐵案公開宣判,李鐵被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判決結果出來后,李鐵律師孫曉洋曾透露,是否選擇上訴還要和李鐵商量。
一審宣判后,李鐵有10天的上訴期,今日為上訴期限的最后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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