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1月7日,足協官方發布了關于對廣州足球俱樂部隊球員劉浪舟、張志雄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對兩名球員處以停賽6場、罰款6萬元的處罰。
足協官方關于劉浪舟、張志雄的處罰通知:劉浪舟
11月3日中甲聯賽第30輪,廣州隊客場對陣南京城市。比賽第86分鐘,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廣州隊3號球員劉浪舟用手擊打替補席,造成替補席破損,并實施非體育行為辱罵裁判員,被裁判員出示紅牌罰離替補席。
張志雄
11月3日中甲聯賽第30輪,廣州隊客場對陣南京城市。比賽第86分鐘,廣州隊16號球員張志雄實施非體育行為,辱罵裁判員,被裁判員出示紅牌罰離替補席。在退場過程中,張志雄用腳蹬踹通道內側墻壁,導致墻體破損。